勞務(wù)派遣的利弊
一..利:
1.用工單位(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)的利:
不占用自己的正式員工編制(因為員工是派遣公司的正式員工);
優(yōu)化員工配置,節(jié)約成本(因為針對臨時性的崗位不用招聘長期員工);
一定程度上降低用工的法律風險(因為員工的勞動合同在派遣公司處,派遣公司是員工法律上的雇主);
在員工中產(chǎn)生鯰魚效應(yīng)(因為派遣員工會努力工作以謀求轉(zhuǎn)正,那么正式員工就會有一定的壓力,從而更努力的工作);
2.派遣公司的利:就是盈利,不展開了。
3.勞動者的利:
可以有機會通過派遣的形式去一些以正式工身份無法進入的大公司,努力工作,從而可以轉(zhuǎn)正,可以曲線救國;
可以去不同的大公司體驗工作,即使沒有機會,派遣公司也會支付最低工資;(因人而異,不知道新新人類會不會喜歡這種新的工作形式呢,大家可以探討下)
二.弊:
1.用工單位的弊:
有些員工促成企業(yè)的鯰魚效應(yīng),有些員工就可能因為沒有歸屬感而不好好工作;
2.派遣公司的弊:None
3.勞動者的弊:
對于需要歸屬感的員工來說,這種用工方式可能給不了;
如果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都不知名,可能會對下一份工作的找尋帶來負面影響;
三.風險
主要還是從法律角度來說一下,現(xiàn)在勞動合同法遲遲沒有定義所謂的臨時性,輔助性,替代性工作崗位,外加現(xiàn)在很多公司使用派遣是為了降低用工成本,這與國家的意思背道而馳,所以整個行業(yè)的運營在一個不確定的法律環(huán)境之下,說不定明天的一個新的解釋,就會讓整個行業(yè)重新洗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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